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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麟元:明亡的教训

作者/来源:秋田 点击次数: 2943

  明亡的教训

              ——兼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卢麒元

 

事实上,从改革开放开始的那一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已经开始了。台面上貌似一切如故,台面下早就悄然蜕变。中国自改革开放的那天起,政治权力就在悄然转移。毛泽东曾经试图阻止这种政治权力的逆向转移(由人民群众向官僚买办转移),毛泽东甚至采用了文革这样激烈的对抗方式。所谓“无产阶级转政下继续革命”,与其说是夺取资产阶级(官僚买办)的政治权力,不如说是捍卫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力。然而,历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文革的直接后果就是改革,政治权力仍然逆向转移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正在悄然转向官僚买办主导的财阀专治。确实不再是“老路”了,当然也不是“邪路”,倒是很像拉美式的官僚买办资本主义道路。现在,随着最后的逆向土改(所谓的城市化),在城市生产数据公有制基本粉碎之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也即将基本瓦解,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即将转移完成了。虽然,中国的宪法仍然是一部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宪法,但是,国体和政体大体上已经面目皆非了。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中国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这原本是中国人民最核心的民主权利,也是中国人民政治民主的基础,这也是宪法赋予中国人民的最基本的人权。可惜,这个根本权力和根本利益,正在以深化改革的名义,变成利益集团的“最大的红利”。不经意间,中国的政治体制已经发生了巨变。现在,就剩下国体和政体在名义上的最后改变了(所谓的改革最后攻坚)。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对民主的理解被严重误导了。民主,首先是经济民主。放弃了经济主权(财产主权),空谈政治主权(民主选举),实在是荒诞不经的政治骗术。西方民主的本质,是经济民主。西方的经济民主,表现为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广大劳动者,仍然占据社会财富的主体,仍然具备全民共享财产和收入的本质特征。同时,西方的二次分配非常公正,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基本人权,也有效调节了一次分配的扭曲。反观中国的改革,一次分配极度扭曲,二次分配仍然是极度扭曲。我们总体上是在吃公有制和集体所以制的老本,一旦这个“改革的最大红利”吃光了,再次革命恐怕也就在所难免了。我们改革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而不是手持选票而脚无立锥之地。如果,所有的改革,都是剥夺国民固有资产(瓦解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那改革的终极结果恐怕是比文革更恐怖的武革。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历经无数次革命均田到土地兼并,上一次惨烈的革命其实并不久远。

历史经验值得记取。中国古代,在宋朝和明朝,有两次经济体制改革,分别是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变法。这两次变法,实际上是中国两次进入现代化的尝试。结果,因为政治体制改革无法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均以失败而告终。今天,中国改革又一次走到了十字路口。国运盛衰存乎一念之间。

为了便于集中阐述问题,本文仅以明朝历史为例证,讨论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

 

一、     明亡于税政。

 

明亡,亡于财政。具体地说,明亡主要是亡于税政。

张居正曾经试图挽狂澜于既倒。所谓万历中兴,就是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成果。

《明神宗(朱翊钧)实录》说张居正:“受顾命于主少国疑之际,遂居首辅,手揽大政,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听纳。十年内海寓(内)肃清,四夷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综(核)名实,清邮传,核地亩,询经济之才也”。梳理张居正改革,虽然内容十分繁杂,焦点却始终不离税政。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隐瞒的庄田,三年后在全国内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把条项税役合并,按亩征银,虽然没有彻底贯彻,但纳税土地从四百多万顷回升到七百万顷以上,使政府的财政情况大为改善。《明神宗实录》上说,“太仓粟可支数年,寺积金至四百余万”,那就是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成果。张居正税政改革获得成功,神宗得以平息内忧外患,出现中兴气象。

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就内容而言,是调整明朝社会的二次分配结构。其现实的目的,是要强化中央集权(皇权),以处理日益深重的内忧外患。张居正很清楚,他的税政改革遏制了土地兼并(缓解了一次分配问题),也间接维护了百姓利益(民权)。张居正变法,将针对劳动者的“丁税”,过渡到针对资产持有的“亩税”,不仅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可以起到均贫富的作用。尤为重要的是,可以抑制恶性发展的土地兼并,可以阻止佃农的农奴化。但是,非常遗憾,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没有能够深化为国家财政的制度建设,更加无法进化为国家政治制度改良的成果(建立宪政)。不能制度化,就失去了可持续性。最后,随着张居正过世,人亡政息了。有明一代,张居正的税政改革竟被曲解为“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而没有延伸为神宗本人的制度创新。令人惊讶的是,神宗完全不理解张居正改革对皇族及国家的重大意义,神宗本人并不认为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是帝王的成就。暗昧的神宗为宵小裹挟,远近不分是非颠倒,不仅否定了老诚谋国的张居正,竟然连为明朝续命的税政改革一同废弃了。张居正留下的那一点点制度红利,哪里经得起皇子皇孙们的瞎折腾。张居正死后六十二年(1644年),明朝最后一个皇上崇祯(朱由检)在煤山(景山)自缢身亡。


编辑:admin 添加时间:2012/12/29 1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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