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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麟元:明亡的教训

作者/来源:秋田 点击次数: 2942

神宗的经济政策复辟,明确阻绝了晚明政改的可能性,这毋庸置疑是一次历史性的大倒退。神宗亲自灭绝了自己子孙的未来,也根除了中国开始现代化的历史契机。神宗们鞭尸张居正的影响十分恶劣,以致于张居正身后四百年,中国税政几乎了无寸进。甚至,时至今日,中国都无法建立基于资产和资本课税的正规的赋税制度。如果,在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的明代,因应摊丁入亩而延伸出产权观念,因应产权而产生一部公正高效的税法,因应现代税法的产权确认而形成商业信用,因应税政而建立完整的宪政,那么,中国提前四百年进入现代化也未尝不可。然而,历史无法假设。每读明史,都让人扼腕痛惜。

 

二、     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

 

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在于变法局限于经济政策变通,而未能升级为系统的政治体制改革。自王安石到张居正,中国古代曾经经历两次解决社会分配问题的伟大实践。可惜,这两次实践,都因为政治权力结构性失衡,而最终导致了失败的结局。在中国古代,社会财产的主体是土地,土地私有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次分配问题大体上没有多少讨论的余地。这样,二次分配是否公平和高效就变得十分重要。所以,二次分配考验历朝历代的财政制度水平。其中,财政制度的核心就是税政。所谓清明政治,无非是能否建立一套可以确保公平高效的税政。古代如此,今天何尝不是如此。问题是,税政税政,“税”后面之所以要加一个“政”字,意味着征“税”必须解决“政治”配套问题,也就是税政必须用制度建设用以固化。

明朝时期,中国社会结构大体上一分为二,官僚与地主两位一体,皇权与百姓两位一体,两个权力主体互相博弈。笔者一直对明朝的士大夫阶层(特殊利益集团)深恶痛绝,他们把持舆论、操纵行政、兼并土地、控制工商业,为维护贵族和大地主利益(利益集团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明朝百姓的唯一希望,就是皇权足够强大,可以平衡官僚地主专治,有效捍卫普通民众利益。很遗憾,明末皇权多因为皇帝孱弱而衰微。皇权衰微,则民权就更衰微。民权衰微,则官权横行霸道,以至于最后官逼民反。显而易见,晚明的政治结构严重失衡,无法维持一个公平高效的“税政”。很讽刺,四百年过去了,明末社会的政治现实,再一次生动地在当代中国轮回了。

张居正变法,很接近“摊丁入目”,就是由向劳动者课税,转向向资产持有者课税,这与今天中国的税政改革方向非常相似。这当然极大地触动了官僚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必然会坚决反对,并进行疯狂反扑。这一点与现在的中国国情也完全相同。张居正善用专政,却未能超越专政。当他大权在握的时候,通过专政手段厉行税政变革,大体上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一旦大权旁落,失去专政手段,立刻就人亡政息了。张居正犯了与王安石相同的错误,未能及时开启政治体制改革,未能用政治制度固化税政改革成果,未能确保制度的有效行和连续性。张居正未能完成政治体制改革,是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当然,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不在乎张居正本人。

神宗实在不懂经济。万历年间的一切政治问题,皆源于社会分配的极度扭曲。显然,这是经典的“分蛋糕”问题。然而,神宗因自卑而刚愎自用,他未能参透张居正税政改革是为明朝续命,他不明白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最大受益人是神宗自己以及黎民百姓。所以,神宗在张居正去世后,听信了贵族利益集团的蛊惑,又开始搞政府机会主义了,他放纵官僚地主做大他们自己的“蛋糕”,恶性的土地兼并一发而不可收了。神宗否定了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实际上是削弱了自己的皇权,也同时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施政能力。这样,就使得地方豪强迅速坐大;同时,也极大地侵害了平民百姓的利益。当然,神宗也着实不懂政治,他未参透那些损公肥私的权贵们才是大明王朝的掘墓人,权贵利益集团才是大明王朝最危险的敌对势力。所以,当张居正新法被废止之后,权贵门重新蚕食皇权(率土之滨皆归权贵),明朝的政治经济状况迅速恶化。等到了天启年间,崇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终于恢复了张居正的名誉。但是,此刻为时已晚了,权贵们已经尾大不掉了,税政改革根本无法恢复了,崇祯只能向权贵妥协,不断增加农民负担,导致全国爆发农民起义,大明王朝终于灭亡了。

就本质而言,征税权的丢失,导致了皇权(既中央集权)旁落。皇权的核心当然是财政权,财政权的核心就是征税权。张居正的改革意在维护皇权(既中央集权),也间接维护了百姓的民权。一般而言,皇权、官权、民权三者关系,是封建社会政治斗争的永恒主题。皇权是构造社会平衡的稳定机制,皇权可以调和官、民两权,官、民两权平衡则天下太平;皇权旁落,官权独大,则官逼民反,天下大乱。历史的秘密是,皇权这个社会平衡机制往往不以帝王形式出现,而常常是以阉党的形式出现的(毕竟英明天纵的皇帝可遇而不可求)。于是,中央集权屡屡被士大夫阶级描绘成为一团狗屎,必欲除之而后快。然而,历史并无绝对好恶,皇权衰落,民权不保,则必然亡国。从某种意义上讲,皇权与民权具有一体化特征;同时,皇权和民权均具体化为税政权。在中国古代,官僚与大地主是一体两面,他们是皇权与民权的对立者。皇权、民权与官权的争斗,集中表现于税政问题上。古今中外,所谓的变法,根子就在税政上面。很遗憾,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恰好出自于士大夫阶层,他们大体是要维护官权的(这一点至今未变)。所以,中国所有关于变法的叙述都故意被扭曲为党锢之争。所以,当举国上下痛恨魏忠贤的时候,却无人注意魏忠贤存在的财政意义,魏忠贤不死尚可为晚明续命。很无奈,历史上,魏公公被描绘为十恶不赦,权贵们却被美化为忠肝义胆,老百姓还要为乱臣贼子唱颂歌。细读明史,让人不禁想到“文革余孽”,谁能说历史已经成为历史。


编辑:admin 添加时间:2012/12/29 1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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