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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杜润生改革:中国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民的组织化难题

作者/来源:胡靖 点击次数: 2055


    “强制”作为集体化的一种形成特征,备受主流经济学抨击、诟病。甚至被认为是“剥夺”农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不一定是集体化本身的问题。而是经济学这面“哈哈镜”的问题。这是因为,经济学是建立在“理性人”这种对人性的部分扭曲的基础之上的。“理性人”并非整体。企业、公司作为一种“整体性”,是以个体的自由契约为基础的。在市场经济下,理性人的确可以通过自由契约形成公司这样的产业组织。并且,进一步还能够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分工。在制造业、服务业领域尤其如此。但是,企业、公司,远远不能成为整体性、组织化的唯一形式。也不能认为,迥异与企业、公司的其它经济组织,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就应该被一棍子打死。 一些不能通过自由契约实现组织化的关键性的公共领域,必须允许公有制制度存在。美国、英国等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这些国家的各级政府,往往是通过“法律”的方式、而不是“交易”的方式来完成一些公共组织的“强制性”建构。这是这些国家的弹性所在。是其民主制度对私有产权的“强制”和对公共产权的保护。国有产权制度、公有产权制度,有效弥补了市场和企业、公司的缺陷。使得这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能够维系一个整体性的底线。
      农业的情况完全不同制造业、服务业。由于农业的产业缺陷原因,在中国历史上,数千年中国农民根本无法通过自由契约的方式形成产业组织。进而无法通过斯密分工完成对恶劣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造。农业无法实现有效的增长。这种产权制度与农业增长的逻辑关系非常清晰。所以,私有产权制度下的无整体性的“小农”经济,这种看似“自由”的权利,对应的一定是农民的贫穷、落后和朝不保夕。一定就是农民的流离失所。中国历史上频繁的饥荒证明了农业生产力的这种低劣状态。
      顺着生产力进步的脉络,可以发现,中国的发展必须首先解决的是农民的组织化难题。而不是妄想、延续“小农”的“小仁政”方式。这才是一种超越书斋、超越本本的实践的态度、发展的态度。任何“逆组织化”的改革都是农业生产力的倒退,都是对真正的农民的根本利益的戕害。这是一个评判改革的“生产力”标准。是评判真“改革”和假“改革”的标准。中国的发展必须努力探索实现农民组织化的多种方法、多种路径。这需要长期的磨合、包容和耐心。因此,从组织化的视角看,1953年以后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就是一个重要的探索和突破。当然中国农民的组织化,还可以上溯到更早的井冈山时期、延安时期。历史终究会折射毛泽东的睿智和勇气。而1983年以后对集体经济的诋毁,基本上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刻舟求剑。它更像是一种条件反射。不反思经济学“哈哈镜”在逻辑上的假设、漏洞和局限性,不清楚农业的产业缺陷特征,也不知道农民的真正述求是什么?而反过来以极端的改革全面否定集体化这种农村产业组织的形成过程和方式。自然就只能是持续地扭曲、屏蔽人民公社时期通过组织和分工取得的各种显著成果。自然就不可能为“三农”难题的破解带来希望。而且,在制度与政策上,这种扭曲的“路径依赖”在利益集团的控制下,还会顽固地延续下去。2015年后的承包地“确权”即是如此。但从历史角度看,这是一种“破罐破摔”的态度。一种孤注一掷的态度。
      集体化发生的逻辑和维系的逻辑其实是一致的。在农民合作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土地制度的生产领域。农地的“退出权”一旦成立,则合作基本上就不可能发生。而且即使成立了合作社,也随时可能土崩瓦解。所以,人民公社对“退出权”的限制有其合理性。这就是农民合作组织和企业、公司的根本性区别。为什么农民合作社不能称之为公司、企业呢?经济学不能混淆这种概念的区别。更不能混淆这种概念形成的区别。由于资本的标准性、可替代性,企业、公司不会因为某个股东的退出而立即解体。其他股东会填补空白。所以,对于企业和公司,“退出权”的确存在通过“试错”不断完善资本结构的动态机制。但是农业不同。若“尊重”农户的农地的“退出权”,则中国农业,尤其是种植业,生产领域的合作几乎不可能发生。几千年农业的“家庭经营”状态证明了这一点。其根本的原因之一是农地的要素不可替代性特征。这种不可替代性常常是不能用数量计算的。因此,任何一个农户的农地“股份”的退出都可能瓦解农业合作的自然整体性。从而导致合作崩溃。进一步就意味着,斯密分工不可能出现。再进一步,必然就是农村的衰败、农民的贫困。所以,自由契约,这种“高大上”的口号,无论是在历史上,还在理论上对于农民组织的形成和运转基本上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但杜润生等把这种“自由契约”视为农民的“权利”,视为农民的“定心丸”。一直抢占了舆论与道德的制高点。确实是对历史的屏蔽和无知。30年的信誓旦旦的“逆组织化”改革的后果证明,保护农民的这种“自由”,就是实实在在地破坏农民的组织化,就是在默认、“保护”大多数农民的“贫困”。加剧城乡的贫富悬殊。道理很简单,“逆组织化”的改革,不可能产生斯密分工。自然,就不可能为农民带来任何有希望的前景。

编辑:admin 添加时间:2016/3/7 2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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