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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靖:农业的产业缺陷与非对称核算理论

作者/来源:胡靖 点击次数: 6187

产业缺陷与农户非对称核算理论粮食生产是最典型的农业形式,它的历史远远悠久于商品生产的历史。当人类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时,商品生产被赋予了一致的核算规则。但是粮食生产并没有表现出一般的商品特征,它仍然特立独行,在无限众多的商品世界中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支持。对于这种普遍的历史现象,仅从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来分析、批判是不够的,不能解释理论与政策的错位,更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和建议。当理论与历史现象发生错位时,显然错误的不是历史,而是理论本身。目前主流农业经济学的问题就在于此,它们的总是认为农业补贴政策是错误的,而自由市场经济理论才是正确的。直到现在,虽然中国政府在徘徊、试错近20年以后,下决心重新启动和恢复了对主产区粮农的直接补贴政策时,仍然有不少的经济学者抱着主流经济学的观点不放,对此进行抨击。当然,反对农业的支持政策不是中国学者的发明。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哈耶克,他在《自由秩序原理》第二十三章中详尽地表明了他对英、美农业政策的担忧。 既然政府的意图是为了使那些正在从事粮食生产的人能够在农村并使他们能够挣得令他们心满意足的收入,既然消费者不愿在食品上花费更多的钱以使农民维持这种水平的收入,那么当局必定会诉诸强制性的手段将收入转移。关于这种做法将导致何种结果的问题,大不列颠的发展境况为此提供了最好的范例。在英国,据估计,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援助的总额,不久将达到约农业净收入总额的三分之二。(第140-141页)。 如果美国政府从未干涉过价格、产量和生产方法等问题,那么美国农业的发展会健康得多。(第142页)但是美国的农业政策并没有受到理论泰斗的影响,反而越来越具有控制和补贴的特征。哈耶克的农业理想主义泡沫无情地在美国破灭了。面对这类农业经济理论的削足适履和空白,有必要重新思考和构建新的农业经济的基础理论。基本的方法是通过观察、调查农业实践,特别是粮食独特的生产、流通、分配过程,来抽象出农业经济理论的特殊性。 1.1生产周期与劳动机会的一致性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单位。美国制度经济学家科斯,通过交易成本的概念比较成功地解释了市场经济中企业存在的原因。他认为企业就是对市场的替代。因此,对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被普遍认为是企业的一条最基本的性质。科斯利用交易成本这个切片成功地解析了企业,为现代企业的产权理论奠定了基础。但是解析企业的切片显然不只交易费用一个。并且,交易费用仍然不能深入企业的内部,不能解释成本的全部形成的原因与过程。因此,对企业的解析需要其他切片的辅助。在市场环境中,企业一般还具备这样的性质,即产品的生产周期与劳动的周期是基本一致。这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和性质,也是衡量企业禀赋的一个重要依据。马克思指出:劳动时间始终是生产时间,即资本约束在生产领域的时间。但是反过来,资本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时间,并不因此也必然是劳动时间。 比如,在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机械制造业,第三产业中的餐饮业、咨询业、运输业、通讯业、软件制造业等,劳动过程与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基本一致的(它们之间也存在微笑的差别),不存在明显的错位。劳动时间的长短主要是来自于劳动者的生理特征的限制,而几乎不受劳动对象、工具和环境的自然特征限制。因此,政府对这些产业部门的控制可以做到一视同仁,仅充当裁判员、守夜人角色,而不需要对其中的某个部门以特别的保护。对于这类正常的企业,市场的积极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公平、全面的竞争一方面促使企业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又为劳动者提供了无限的发展前景。但是并非所有的市场中的经营单位都是正常的企业。当我们分析市场经济中的农业和农户问题时,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时间与劳动时间的不一致就凸显出来。可以发现,农业和农户并不具备企业的这一一般的性质。这就使得农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先天不足。同时也使得农民与其他行业的劳动者比较,也先天不足。他们也因此成为社会歧视的对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农业的这一特征有过深刻的描述。 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的差别,在农业上特别显著。在我们温带气候条件下,土地每年长一次谷物。生产期间(冬季作物平均九个月)的缩短或延长,还要看年景好坏变化而定,因此不象真正的工业那样,可以预先准确地确定和控制。只有牛奶、干酪等副产品,可以在较短的期间继续生产和出售。……。因此,气候越是不利,农业劳动期间,从而资本和劳动的支出,就越是紧缩在短时期内。以俄国为例。在那里,北部一些地区,一年只有130天到150天可以进行田间劳动。可以想象,假如俄国欧洲地区的6000万人口中,竟有5000万人在必须停止一切田间劳动的冬季的六个月或八个月中无所事事,俄国将会遭受多么大的损失。除了有20万农民在俄国的10500家工厂劳动,农村到处都发展了自己的家庭工业。有些村庄,那里所有的农民世世代代都是纺工、皮匠、鞋匠、锁匠、制刀匠等等;在莫斯科、弗拉基米尔、卡卢加、科斯特罗马、彼得堡等省份,情况更是这样。附带说一下,这种家庭工业现在已经越来越被迫为资本主义生产服务;例如,织工使用的经纱和纬纱,由商人直接供给或者通过包买主得到。……。在这里可以看到,生产期间和劳动期间的不一致(后者仅仅是前者的一部分)怎样成为农业和农村副业相结合的自然基础;另一方面,农村副业又怎样成为当初以商人身份挤进去的资本家的据点。后来,当资本主义生产完成制造业和农业的分离时,农业工人就越来越依赖纯粹带偶然性的副业,因而他们的状况也就恶化了。我们以后会看到,对资本来说,周转的一切差别都会相互抵消,而对工人来说,就不是这样。 显然,马克思已经看到了由于农业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的不一致给农民带来的难以消除的恒久的痛苦。但是,这一宝贵的观察结果并没有成为其地租理论的基础,更没有对以后的农业经济学产生重要的影响。 1.2产业缺陷、产业成本与机会成本 1.2.1农户的非企业特征与农业产业缺陷循着马克思关于农业特征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市场经济中,农户是中国农业的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但是它不是一个标准的企业。农户的非企业特征是由于农业的特征造成的,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农业的生产时间(自然再生产过程)与劳动时间的差别。农产品是有生命的动物或植物,在各种农作物的自然再生产过程中,劳动的介入时间都是非常有限的。主要农作物如小麦、水稻、玉米、棉花、油菜等提供的劳动时间不会超过生产周期的1/3,其它时间均为独立的自然再生产时间。粮食作物小麦(5.4%)、水稻(14.5%)、玉米(9.9%)尤其低,而蔬菜、水果、花卉、畜牧、水产等提供的劳动机会相对较多(胡 靖,1995)。也就是说,一个主产粮食的粮农,它全年至少2/3的时期是农闲,即在一年300个正常的劳动日中,由农业生产周期提供的工作机会不会超过100个工。俄罗斯学者恰亚诺夫在前苏联也观察到了类似的情况 ,参见下表。表1:前苏联3县365天劳动集约度与自我开发程度 单位:% 地区 农业 手工业、商业 全部生产劳动 家内劳动 未利用时间 节日 合计沃洛格达县 24.7 18.1 42.8 4.4 33.8 19.8 100 沃洛科拉姆斯克县 28.6 8.2 36.8 43.2 20 100 旧别利斯克县 23.6 4.4 28 3 42 27 100 资料来源: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第4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农闲是农业特殊的一种现象,它不包含劳动的内容,不能形成价值的 。因此,农户在农闲不会增加农业收入。但农闲常常又要占用劳动的时间,使得农户无法专业地从事其它劳动。农闲的这种特殊性限制了农户技术进步的机会和增加收入的机会 。这就是非对称核算理论定义的农业的产业缺陷,它是古今中外农户收入偏低、农民素质偏低的根本原因。市场经济学理论之父亚当.斯密在两百多年前就观察到了农业的产业缺陷。他指出农业由于它的性质,不能有像制造业那样细密的分工,各种工作,不能像制造业那样判然分立。……农业上种种劳动,随季节推移而巡回,要指定一个人只从事一种劳动,事实上绝不可能。所以,农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总跟不上制造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的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不能采用完全的分工制度。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常要损失一些时间,因节省这种时间而得到的利益,比我们骤看到时所想象的大得多。……闲荡、偷懒、随便这种种习惯,对于每半小时要换一次工作和工具,而且一生中几乎每天必须从事二十项不同工作的农村劳动者,可以说会养成的,甚而可说必然会养成的。……所以,纵使没有技巧方面的缺陷,仅仅这些习惯也一定会大大减少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 遗憾的是当代众多的看不见的手的崇拜者,却对祖师爷的观察视而不见。 18世纪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托马斯.霍布斯金同样睿智地看到了农民的痛苦。他指出:我认为完成农产品和其它种类劳动的产品所需时间的差异,乃是造成农民对其他人的巨大依赖性的主要原因。他们不能在少于一年的时间内将其产品投放市场。在该整个时期内,他们不得不向鞋匠、成衣匠、铁匠、修车匠和各种其他劳动者赊借,因为这些劳动者的产品对他们是不可或缺的,但前者的产品只需几天或几星期的时间就可完成。由于这一自然情况,并由于其它劳动生产的财富比农业生产的财富增加更快,使得垄断了一切土地的垄断者们(尽管他们也垄断了立法)无法使他们自己及其奴仆(农民)免予成为社会中最依赖别人的那一类人。没有持续的立法保护,他们就不能兴旺昌盛。 托马斯.霍布斯金甚至看到了农民的利益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在以后得到了证明。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都通过立法来保护农民的利益。 1.2.2农户:特殊的劳动群体或许要问:既然农业存在内在的产业缺陷,农户为什么要选择农业而不选择其它行业?这个问题涉及到自然、历史与政治的因素。第一,这是因为农业本身存在社会需求,这种需求的历史性超越了市场。农业是个人、家庭、家族、部落、国家和社会存在的基础,是任何社会制度都需要的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必然存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农民。市场竞争无论如何激烈都不可能消灭农民;第二,我国绝大多数农民一生下来是农民,这不是他们市场选择的结果,而是命运的传承。这种职业的传承与农业的产业缺陷耦合在一起,使得农民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天生的低收入者和被歧视对象。而城镇居民一般不存在这种职业传承的背景,更不会主动跳进农门。他们在城镇有众多的职业选择空间;第三、发达国家,如美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补偿、保障农民的利益,并为农民提供长久、稳定的收入预期。因此农民队伍稳定下来,不会因为产业缺陷的原因而逐渐消失。进而危及国家的农业安全;第四,在市场经济中,人力资本较低的农户也存在有谋取预期收入的机会,因此,即使低收入,他们仍然从事农业劳动。 在农户的各种劳动项目中,粮食生产的产业缺陷最明显,是最典型的农业部门 。因此,粮农常常是最穷的农民。 1.2.3粮食生产的三种核算方式 从历史的角度看,农业几乎与自然经济是同义语。在自然经济下,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是因为只有农业能够提供粮食这一唯一的生存要素。同时农户必然要兼业、要小而全,因为农业的每一项目都只提供了非常有限的劳动机会或生存机会。兼业就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劳动机会。但农户同时又不得不忍受兼业的低效率。这就是农民勤劳,但穷根不断的根本原因。 农户不得不面临三种农业核算方式:会计成本核算、产业成本核算和机会成本核算(胡 靖 1995)。 1.2.4会计成本核算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核算原则,任何企业都以此为准。其涵义是,市场价格包括会计成本和利润。有公式: P=(C+W)+M P:市场价格;C:物质消耗成本;W:雇员工资;M:企业利润。雇工是企业的普遍现象。为了充分利用劳动资源,无论是雇工还是雇主都可以在生理极限之内得到充分的劳动机会 ,企业甚至可以实行三班倒的劳动管理方式来充分利用劳动机会。因此,会计成本核算与企业自然契合。雇主在核算了物质成本和雇工工资以后,剩余的部分就是他自己的工资+利润。其中的工资是管理劳动的报酬,利润是资本风险的回报。雇员的工资一般是计时工资。它是劳动时间的报酬,而不是生产时间的报酬。由于劳动机会充分,雇员的工资一般都会超过基本的生存费用。这就使得两种时间的差别被覆盖了。比如,很多城市都制定了高于基本生存费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企业里的雇员一般可以稳定地、专业地业工作,不必像农民一样兼业。企业的内部的这种分配特征是以其劳动机会与生产周期基本一致为前提的。工资不仅能够满足他们及其亲属的每天的生存需求,而且还能够保证他们接受教育和提高生活质量。因此会计成本核算是合理的、公平的和普遍的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是一种能够持续存在的哈耶克自然秩序(Spontaneously Orders)。 1.2.5产业缺陷导致产业成本企业无论其专业化程度如何,都应该、也能够保证劳动者得到的每天的基本生存费用,这是市场核算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这种特性太普遍,工资总是高于生存费用。因此,经济学教科书从来不讨论这个问题。产业成本是指以基本生存费用计算的成本,只有当生存费用高于工资的总收入时,它才凸现出来。在P =(C+W)+M中,W是劳动者的工资,它一般高于生存费用,因此掩盖了生存费用。但在农业发展的初期,由于农户的收入水平在温饱线以下,因此生存费用成为农户的目标。这是因为在农产品长达数月的生长周期中,农户的劳动机会是非常有限的,即使增加兼业项目也增加不了多少劳动机会。而在大量的农闲时间里,农户仍然要吃饭,仅有工资(工时的报酬)是不够的,这就需要生存费用。出于生存原因(而不是经济原因)农户自然希望以产业成本核算,补偿劳动者的生存费用,但市场经济的会计成本核算方式不会自动核算农闲时的生存费用。这样农业工资与生存费用发生分离,工资总量由于劳动机会的有限而远低于生存费用,由此形成了农业的产业缺陷和农民的兼业痛苦。农户的要求是自然的,但市场的会计核算也是公平的。二者都没有错,问题出在粮食生产的产业缺陷上。在此,可将要求进行产业成本核算的农户定义为F1农户,他们一般是比较贫困的农户。F1农户的产业成本核算的基本方式为: P = C + e e为农户的生存费用。由于农户一般不雇工 ,因此利润作为企业的特定范畴并不存在。价格中只存在物质成本C和生存费用e。对于农户,e可以视为工资W与利润M的综合体(W+M),它实际上就是农户对市场的收入期望。农户对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是一个收入比工人还低的农民,他们从来就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能够谋取利润的雇主。因此,对于e,农户常常感到失望、无奈、不解。农业中雇工稀少的现象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也存在,这是由农业的特殊性造成的。农业的长生产周期和较少的劳动机会为雇工设置了难以克服的障碍。一方面高素质的劳动力也不愿意选择农业,因为农业的季节性劳动不能够让他们在长时期内(而不是几天或数周)至少获得生存所需要的基本收入;另一方面是监督困难。雇主很难在广阔的田地上有效地监督雇工的劳动。在发达的欧洲国家和北美,家庭农场总是大量存在,(W+M)实际上成为农场主的工资 。因此,雇工经营方式或集体劳动方式并不适用于农业。 1.2.6产业缺陷导致机会成本 :在会计准则中,机会成本是不可以核算的成本项目。但是农业有其特殊性。当农业发展到较高阶段时,虽然农业的产业成本得到了补偿,农民的生存不会出现问题。但农业的产业缺陷会继续阻碍农民获得平均的收入机会,这是各国政府对农业进行补贴的真正原因之一。此时,机会成本取代产业成本而继续与会计成本核算发生分离。在此,将要求进行机会成本核算的农户定义为F2农户。F2农户机会成本的核算方式为: P = C + i 此时农民收入虽然已经高于最低生存费用,但总是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因此i取代e成为农民新的期望核算对象,它表现为农户对现有的收入并不满意,期望获得社会平均的收入。i为农户的全部净收入,包括农业净收入和兼业收入。农户以i作为自己的工资与其它行业的收入进行比较,来进一步决定是增加产量还是削减产量或放弃农业。其它企业在决策时也存在短暂的机会成本问题,但这些企业的机会成本不是由农业那样的产业缺陷造成的,而主要是由劳动者自身的因素造成的,如对市场的判断错误等。农业除了一般意义的成本以外,农户还要失去正常的劳动机会和技术进步的机会。特别要指出的是,这种损失不是由于农户的懒惰造成的,而是由农业的产业缺陷和农户无条件的职业传承决定的。它不仅仅是布坎南(James.M.Buchanan)所讲的头脑中的价值,而且还是实实在在的长期的付出。并且,机会成本还反映出二元结构社会的不平等。因此,在进行了正常的产业比较以后,农户会明显感觉到自己不能获得平等的收入机会,因此,农户期望政府补偿这部分不是由于他们的懒惰所造成的机会损失。政府为了稳定农业,保障农产品的正常供给和粮食安全,需要把部分农户留在土地上,不能容忍农民无休止地由于农业的产业缺陷而弃农从工、弃农经商,甚至撂荒。为此政府就必须补偿市场所不能弥补的收入机会成本 。在这个意义上看,机会成本实际上反映的是代表国家整体和未来利益(如粮食安全)的政府与农户之间的交易关系。农户告诉政府:你要求我们生产粮食,那么就请先修补粮食生产的产业缺陷。否则,我们就另谋出路。政府回答:农产品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人民的基本福祉,请安心地当农民,政府负责修补产业缺陷,补偿机会成本,给予你们平等的市场竞争权利。 1.3粮食成本的两种非对称核算 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客观上农户就分为F1、F2。。F1农户:还未达到温饱线;F2农户:收入超过温饱线。因此,在农业发展进程中,存在两种不对称的核算方式:存在于FI农户的市场会计成本核算与农户产业成本核算的不对称,存在于F2农户的市场会计成本核算与农户机会成本核算的不对称。两类农户的核算方式是不同的。F1农户面临的是市场会计成本核算方式与产业成本核算方式的不对称。他们对粮食价格最敏感,常常会抱怨粮食价格不足以糊口;F2农户面临的是市场会计成本核算与机会成本核算的不对称,他们常常抱怨农产品价格太低,使得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能与城镇居民相比。 1.3.1会计成本核算与F1农户产业成本的不对称核算(简称A1) 这是指农户以产业成本核算,市场以会计成本核算。如果粮食的市场核算方式不能够满足农户的要求,农户将远离市场。F1农户收入模型为: I1 = IS1 + Ig1 I1:F1农户净收入; IS1 :F1农户兼业收入;Ig1:F1农户粮食收入当价格P确定时,在扣除物质成本C以后,农户期望粮食收入Ig1 能够维持一家的生存。此时农户对生存的期望转移为对价格的期望。但是由于以实际用工数核算的工资W与生存费用还存在明显差别,即存在收入望差DE1(DE1=(e –Ig1)),农民不得不兼业。企图以兼业收入来弥补粮食收入的不足。但由于这些地区一般兼业机会有限,兼业效率太低。并且随着兼业项目的增加,兼业的效率损失将越来越大。在达到一定的均衡点时,兼业项目数量的边际收入为零。此时,农民就不能再增加兼业项目了。兼业收入IS只能补偿其中的一部分,因此F1农户不会感到粮食价格P偏高,他们总是抱怨粮食生产这种方式连饭都不够吃,即使农业的日工资可能高于其它行业。如果价格(或比价)没有变化,农户就会维持原来的小农生产与生存方式,或设法把可利用的各种资源转向兼业项目,转移到能够增加收入或增强生存能力的地方。当然,如果农户实在没有扩大兼业的机会,他们就只有将希望寄托于风调雨顺,或国家救济。如果连这点希望都不存在,他们就只有挨饿,成为社会最悲惨的群体。由此,我们可以提出F1农户的兼业困境假说,即,如果没有外部力量的介入,那么F1农户将处于困境之中。一方面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他们不得不如斯密所说的那样低效率地兼业以扩大收入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兼业项目太多,他们将被迫支付昂贵的兼业成本,以致终年辛勤劳动只能勉强获得生存所需要的最低收入。如果没有外部力量的介入,F1农户很难突破兼业困境。这或许就是传统的农业社会能够数千年稳定的经济原因。历史的稳定,可能就是农户深处兼业陷阱之中。 1.3.2会计成本核算与F3农户机会成本不对称核算(简称A2)当经济发展到较高的水平,农户已完全解决温饱问题时,此时已经脱贫的F2农户已不同于F1农户,他们的行为完全市场化,可以自由地选择各种就业机会,农业已不再是必须选择的职业。此时,如果农户能够放弃农业,从事其它非农职业,他就能够彻底摆脱告别农业的产业缺陷,跳出农门,成为一个在收入和社会地位尚不会受到歧视的正常的公民。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他们也没有为社会生产粮食的世袭的义务。农户选择新的职业是与个人的体力(Physical Force)、智力(Inteligence)、秉性(Nature)相关的,设农户的市场综合能力为MC(Market Capacity),有能力函数: MC = F( f,i,n ) 则如下图所示,随着综合能力的提高,农户的择业范围由最初的E(D2)扩展到E(D3)、E(D4)。择业范围随着综合能力的提高越来越大。当他的能力达到MC4时,他的择业范围为E(D4)={d1、d2、d3、d4}。如果他能够选择较高收入的非农职业D3、D4、他就不会选择低收入职业D1,D2,这就是农户的理性。这种所谓的理性其实不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而且在传统社会也存在。D1、D3、D4均为非农业职业。但是职业选择存在转移成本或选择成本SC(selecting Cost),它包括:处置原有职业的费用,如转包耕地、委托耕种,选择新职业的介绍费用、迁移费用、经验积累费用等。对于农民,进入和退出农业的成本是比较高昂的,特别是在现在的二元结构下。这是农民痛苦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如果能够避免选择成本,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在农户选择(实际上是无条件世袭)农业D2时,实际上D2就是唯一的结果。但随着以后社会经济的发展,粮食生产的产业缺陷在市场经济中变得越来越明显,而农户的职业选择集合将随着他的能力提高而持续扩大。 收入 MC 图1,农户能力与择业机会择业范围扩大以后,原来的选择均衡就会被打破。假设农户的收入稳定为IG(粮食收入与兼业收入之和),而其他以非农职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的收入为IC,比农业收入高。选择非农职业能够增加收入(IC - IG)。(IC - IG)就是农户收入机会成本IO。产业缺陷的存在使得粮农永远不可能获得社会平均的收入水平,因此农户的机会成本IO总是大于零,弃农动机总是存在。但农户不一定立即放弃农业,因为还存在职业选择成本SC。农户始终会在SC和机会成本IO之间自觉的进行比较。数学知识的欠缺并不构成选择障碍。如果他认为SC 大于IO,他就会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反之,当他认为IO大于SC,则放弃农业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农户(主要是F2农户)在核算的时候,总希望机会成本能够从市场或政府哪里得到补偿,这样他们就可以安心地当农民,为社会生产粮食,还可以避免支付庞大的选择成本;如果机会成本得不到补偿,那么,F2农户就会在抱怨的同时积攒力量,当机会成本明确高于SC时,毫不犹豫地放弃农业。目前,在已经脱贫地区,如浙江、江苏、江西、湖南,F2农户放弃农业,造成大量耕地撂荒就是这个原因。如果政府也不承担保护粮食生产的责任,对农户的机会成本熟视无睹。那么农户最终会寻找到保护自己利益的办法。粮农以减产或转移生产要素的方式来适应市场会计核算。他们一般按各自的能力强弱顺序,由强到弱依次放弃粮食生产,最后存在的粮农必定是农村能力最差的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有的地方戏称386170部队,即都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甚至,如果这种趋势还没有受到政府的遏制,386170部队也会离开农村,到城市去乞讨、生活 。那时国家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生产粮食这种最重要的劳动产品的主体恰恰是素质最低的劳动者。并且还可能连这种最低素质的劳动者都不能保证。该谁当农民呢?为了避免庞大的选择成本,粮农也会通过请愿、示威等比较极端的方式表达机会成本给他们的带来的痛苦。但这种情形往往只有在发达国家才可能出现。在中国,由于知识的匮乏、民主观念非常淡薄、逆来顺受的习惯和农民组织缺乏,有组织、有能力的农民集体请愿、示威的方式非常少见。 小结:产业缺陷的存在决定了农民的贫穷是一个历史现象。同时,由于兼业项目的边际报酬递减,使得农民依靠勤劳改变现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也许就是传统社会能够稳定地存在数千年的经济原因。市场经济的产业特征是劳动机会不受到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限制,因此,劳动者和企业都能实现专业化。但是市场经济无法改变对农产品的需求,因此无法淘汰存在明显产业缺陷的农业。政府相应地就不得不出面克服产业缺陷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这就出现了在西方国家普遍的农业支持和补贴现象。我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根源是来自农业的产业缺陷。产业缺陷使得农业不可能成为正常的企业,收入非常有限,因此农民必然贫困。农民贫困,又必然导致城乡贫富悬殊和农村的凋敝、混乱、堕落、危险。我国从2003年开始的农业直补贴政策,和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措施针对了农业的产业缺陷,真正实现了与国际通行的农业政策接轨。因此,明显缓解了日趋严峻的三农问题。当然,任重道远。下一步的工作是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根据农户机会成本的动态特征,相应增加对农村的支持和补贴。综合解决三农问题。 参考文献: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英]亚当.斯密:《公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上卷 [英]托马斯.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美]詹姆斯.豪克,《农产品贸易政策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下卷,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俄]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胡靖,1995:农业的交换地位与政策空间,《农业经济问题》第2期胡靖,1998:粮食非对称核算与机会成本补偿,《中国农村观察》第5期胡靖:2003:《入世与中国渐进式粮食安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编辑:admin 添加时间:2006/4/29 23: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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