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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靖:村庄凋敝与集体经济

作者/来源:秋田 点击次数: 1830

村庄凋敝是中国长期“二元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现象。它严重降低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加剧来城乡发展的失衡,让留守在家的农民无可奈何地生活。同时也殃及外出打工的打工仔、打工妹。2008年金融风暴导致沿海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破产倒闭,近2000万青壮年农民工不得不下岗回乡。但凋敝的村庄迅速湮灭了他们回家创业的雄心壮志和生活的情趣。使得他们不得不又折返城市去寻找工作。故乡的村庄已非“乐土”,而繁荣的城市又“居不易”。他们就只有在年复一年地寻寻觅觅,“荡秋千”。一点辛苦钱,不少都贡献给了交通部门。

村庄凋敝的根源在于村庄财政改革的失败。1983年,“废除”人民公社以后,中国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市场化改革。凡是集体经济性质的,一概废除(除了少数陂塘、水库以外)。结果是集体经济迅速瓦解。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卖的卖、分的分。村政府没有了经济实体,逐渐变成为“空壳村”。在2004年以前,“三提五统”一直向农民收钱,但主要是“养人不养事”。这点钱“养人”都不够,自然难以解决村庄财政问题和村庄公共品问题。甚至连农村义务教育都要靠“希望工程”。但“三提五统”在村民心中多少保留了村庄公共财政的概念。“五统”的确应该消除,民兵训练、计划生育、教育附加、烈属优抚等本来就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向农民要钱的确没有道理。但“三提”还是有必要,因为它服务的对象就是村庄内部的村民。特别是“公积金,公益金”。如果保留“三提”,必要的时候,村政府还可以“师出有名”地向村民派“义务工”、“积累工”以解决迫切的村庄公共品问题。如此,小陂村的雷书记头痛的沟渠疏浚的问题就不难解决。因此,“三提”并非“农民负担”。2004年以后,痛感农民负担沉重的中央政府把“三提五统”、“义务工、积累工”、农业税全消掉了,并且还对种粮农民进行收入补贴。这总体上无疑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但村庄公共品的供给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可能因为“三提”的取消而受到掣肘。政府对此开出的处方是“村务公开,一事一议”。这种政策实际上仍然在延续“二元财政”。说了还不如不说。“零财政”的村政府实际上已经失去来威信。钱都没有,还能做什么事情呢?那些远在他乡打工的青壮年农民还会听你村委会的召唤回来“一事一议”吗?所以,在多数村庄,特别是距离城市较偏远的村庄,“一事一议”实际上就是“有事不议”。任由村庄凋敝下去。

当然,不可否定,政府在2004年以后,逐渐加大了财政下村的步伐,以强大的中央财政来解决村庄的“零财政”问题。村庄道路、电网、通讯等条件都得到来一定的改观。这是不是政府意识到了“一事一议”的村庄财政政策出了问题呢?

由此,村庄凋敝的逻辑就比较清晰了。集体经济被强行瓦解,政府财政又长期不下村,这种“双管齐下”的错误政策,共同扼杀了村庄财政和村庄公共品供给。直接导致了村庄的凋敝。这是30年农村“改革”需要深刻反思、甚至深刻检讨的地方。

意见第20条特别提到“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650亿元用于农村’水电路气房’、重大水利工程以及农村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650亿元可以视为对村庄财政的补充或替代。说明政府正在努力克服“二元财政”,真正履行“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这是遏制村庄凋敝的正确的方向。但是以全国68万个村庄计算,每个村得到的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不过9万元左右。能够做多大的事情呢?即使全部用于“养事“,大约也只能修一条600米长的简易乡村水泥公路。这又说明,村庄公共品的供给完全依靠中央财政是不够的。况且,各个村的情况千差万别,中央政府难以“一刀切”。所以,尽管在2004年以后政府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来解决村庄“零财政”的问题,但是,村庄的凋敝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逆转。

未来的趋势应该是在继续加大财政下村的同时,重新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径。让集体经济,或农村合作经济成为遏制村庄凋敝的另一重要力量。当然集体经济并非要恢复原来的“人民公社”模式,而是要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发挥集体经营的积极作用。让集体经济成为村庄财政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什么要对“集体经济”噤若寒蝉呢?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此有如下深刻表述:“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这说明中央政府并没有完全对“集体经济”失望。

事实上,当村庄的集体经济比较成功地发展时,其利润的一部分必然会成为村庄财政重要的资金来源,村庄凋敝就能得到良好的遏制和治理。这在少数比较成功的村庄已经得到来验证。在这些村庄,如华西村、南街村,集体经济甚至完全替代了政府的财政下村。

探索“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或许就是新的“解放思想”。

2009-6-25

(作者单位:广州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


编辑:huj26 添加时间:2009/7/7 12: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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